计划全称

渤海汇金兴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

4V0018

备案编码SJZ412
计划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机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

集合计划聚焦于投资人资产的保值增值,主要投资于风险收益相匹配的金融工具。

投资范围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现金、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同业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可转让存单、债券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项目收益票据、次级债(含二级资本债)、永续债、可转换债券等在银行间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经国务院同意设立的交易市场交易标准化债权资产;
现金类资产:包括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现金、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国债、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央行票据、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政府债券、不超过7天(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
2、权益类资产:本集合计划可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得的股票,但不可直接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
风险收益特征及适合推广对象

本集合计划风险等级为R2,对应客户等级为C3级及以上

目标规模资产管理计划的初始募集规模不得低于1000万元,管理人有权延长或提前结束募集期。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30万,投资者数量为2人(含)以上200人(含)以下。
存续期限本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限为3年。当出现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进行终止清算。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的运作情况,提前终止本集合计划。
参与起点金额本集合计划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3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费用

1、认购/申购费率:0。

2、退出费率: 0。

3、管理费率:0.7%/年。

4、托管费率:0.03%/年。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收取超出业绩报酬计提基准部分的60%作为业绩报酬,具体参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