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全称 | 渤海分级汇鑫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A级:C71117 /B级:C71118 |
计划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风险评级: | A:低风险 B:高风险 |
管理人 |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
推广机构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目标 |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凭借管理人较丰富的二级市场交易经验,全力帮助上市公司维护股价,做好市值管理,同时追求委托财产的稳健增值。 |
投资理念 | 本集合计划遵循积极投资的投资理念,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深入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研究上市公司基本面、财务状况、成长性、盈利能力、竞争优势等,以价值投资为指导原则;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价值判断做出投资决策,根据公司合理价值和市场风险,长期投资,耐心持有等待其价值的持续稳定增加,力争客户资产安全增值。其中单只权益类资产初始投资占比可能达到集合资产净值的100%。 |
投资范围 |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通过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平台)交易国内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股票(集合计划不得投资于*ST、ST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现金管理类资产。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优先级A份额属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追求稳健投资收益的投资者。 本集合计划次级B份额属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投资品种。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追求高预期收益的投资者。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最低规模为0.3亿份,存续期不设目标规模,管理人可以控制各分级份额实际募集规模。 其中,优先级A份额与次级B份额份额配比比例原则上不高于1:1,利息转增份额带来的偏离除外。 集合计划存续期间,持有次级B份额的委托人可向集合计划追加资金,追加资金不享有本集合计划取得的任何收益,不增加次级B份额持有人的份额数。次级B份额持有人追加资金前后,集合计划次级B份额份数不变。 |
存续期限 | 本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集合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受让的股票全部卖出以后,集合计划可提前终止,提前终止的具体安排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本集合计划存续期满后,经所有委托人及管理人一致同意,可以展期。 |
参与起点金额 | 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部门(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费用 | 1、参与费:0; 3、管理费:0.55%/年; 4、托管费:0.12%/年; 5、业绩报酬:0; 6、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