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全称:渤海证券博正资本新三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代码:C71903
计划类型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管理人: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评级:高风险
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
推广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目标:在力争本金安全和确保流动性的前提下,主要投资于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力争实现集合计划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宏观经济政策的前瞻性研究,本计划重点投资于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严格管理计划投资风险。同时采用持有到期策略为主,封闭运作,追求绝对收益。
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范围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基金公司或其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集合计划主要投资于“长城嘉信-博正资本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即长城嘉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聘用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投资顾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将全部募集资金投资于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上挂牌交易的股票、A股股票(仅限新股申购以及参与用于新股申购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非上市公司股权(包括参与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有限合伙基金份额)、企业债权投资、银行存款(包括同业存款、协议存款、大额存单)、其他现金类资产,以及未来可能存在的由新三板股份转股而产生的A股股票,及其他投资于新三板市场的金融产品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风险收益特征:本集合计划属风险和期望收益水平较高的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追求高预期收益的风险偏好型投资者。
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及存续期目标规模为1亿份(不含利息转增份额部分)。单个客户参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参与人数不超过200人。
存续期限:本集合计划存续期24个月,可展期12个月。管理人可根据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提前终止本集合计划,提前终止的,管理人应在管理人网站公告。
参与起点金额: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万元。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部门(机构):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费用:1、推广期参与费率:1.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率:2.0%/年;    
4、托管费率:0.03%/年;
5、业绩报酬:仅对集合计划委托人年化收益5%以上部分的20%计提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十三部分。